石家庄专利律师 产品在国外已公开销售了,但国内没有公开销售,也没有在公开出版物上公开过,还能申请专利吗?
解答及说明同“新产品已上市,但未在公开出版物上公开,还能申请专利吗?”。
理论上,由于此产品已经在市场上销售,其属于使用公开,已丧失新颖性,而且此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应该有开具过销售发票或相关单据,并且已写明产品型号,尤其是销售日期,所以在专利审查时,会影响对“新颖性”的评判,应该不会被授权。
然而,审查员往往就文献资料进行检索,而很少会到市场上去调查使用公开,所以会有被授权的情况发生。
但不可不预见的是,专利在进入公布阶段时,任何人都可以因此而提出异议;即便审查能通过,也不排除在取到授权后,竞争对手或侵权人为赢得诉讼会想尽办法搜集证据提出“专利无效”。这时候,对方会举证专利权人当年的产品,而证明由于使用公开而丧失新颖性。
所以即使侥幸获得授权,也伴随着被随时“无效”的风险,专利价值顷刻即无。此种做法存在一定风险。申请人更应因此事引以为鉴,以后要提前规划、提前申请。
新产品已展出,但未在公开出版物上公开,还能申请专利吗?
专利法第 二十四条规定: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丧失新颖性:
(一)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 次展出的;
(二)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 次发表的;
(三)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。
如果您的产品符合上述其中之一的,只要证据真实有效,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申请。